我有一位很迷糊的朋友,时常丢三忘四,不见东西是家常便饭,要用的东西常找不着,找到时已是几个小时或几天后的事,所以常被我义正词严的教训着。(难得有个比我更乌龙的,当然要把握机会。)大概是训得人多报应来了,在我以为就快可以欢庆部落格一周年庆时,才发现格址错了!纠正过来吗?。。。。。想必格友都习惯了,不修正又不符合当初的意愿。。。。就这样改。。不改。。改。。折腾了几天,割舍不到就贪心点吧!那就两个吧!偶尔犯些小错,贪心一点点应该可被原谅。。。。。。
无药可救。。。。。
14 年前
喜欢童话,尽管已过了织梦的年龄。 恋上串珠,只因能串起快乐的音符。 灰姑娘因玻璃鞋找到幸福, 我却串起了一串串的心思。